律师的作用是什么呢?
首先,需要释明一个普通人都应晓得的常识:所有案件的裁判,都应当依据法律和事实。
那么,律师的作用,也就可以简单概括为:围绕着法律和事实的奋争——奋力发现有利于委托方的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争取有利于委托方的裁判结果。
而下面要谈的重点则是,该怎样请律师?我想起了曾于8年前在宁波代助案件:浙江省宁海县的一宁海县长街镇的三位本地村民。
该案当时被定性为一起影响广泛恶性抢劫杀人案,宁波电视台、现代金报等媒体都曾有当事人情况、作案动机等内容的详细报导。因为当事人可能被判死刑,由该案当时被定性为一起影响广泛恶性抢劫杀人案,宁波电视台、现代金报等媒体都曾有当事人情况、作案动机等内容的详细报导。因为当事人可能被判死刑,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我则担任了第二被告人胡余江的辩护人。虽然只是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我未从当事人家属那边收一分钱,但人命关天,亦丝毫也不敢掉以轻心。查询笔录、会见、调查取证、出庭辩护,一个环节不曾落下,光讯问笔录摘要、一审辩护意见等,足有万字有余。
一审裁判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我担任辩护人的第二被告人胡余江在一审被判为死刑。
一审裁判之后,我又去宁海看守所回访了当事人胡余江,他表示要上诉,依然要请我当他的二审辩护人。
但可能还是我当时看起来比较年轻的原因,看守所之外的当事人亲属也了解到我刚律师执业不久,于是,他们想聘请更有名望和实力的律师。经过打听之后,其亲属曾联系到老家也在浙江宁海、执业在杭州、驰名于全国的陈有西律师。
我理解看守所之外当事人亲属的顾虑和想法,这是事关身家性命的大事件,对整个的家族意义非同小可。
家属有意聘请二审辩护的杭州律师方表示,可能会争取死缓的判决结果,但据听说开出的律师代理费要价四十万以上。最终,当事人胡余江的上诉状还是由我所写,一并附上了一审期间的主要辩护意见等材料,但我仍然未向当事人家属收取任何律师代理费。
两个多月之后,当事人胡余江的亲姐姐打电话向我传来捷报并致谢:第二被告人胡余江二审被浙江省高院改判死缓。
时至今日,本案当事人胡余江服刑已八年有余。根据我国 法律规定,如果死缓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当事人全部最短实际服刑期可以为十四年。如果表现良好,则其在余下不多的几年之后即可恢复自由身。
现今,我常能听到一些人讲:选择律师,要请有名望的、专业的律师。这似乎没错。
但,最后我想提醒的是,所谓的名望、头衔,都只是不太靠谱的口口相传,判断律师工作的一个切实原则依然是:围绕着法律和事实奋争——奋力发现有利于委托方的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争取有利于委托方的裁判结果。
(该文2018年10月9日首发于宁波律师讲大道公众号。作者:胡行华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附:8年前一审期间所书部分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