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当事人宁波市的王先生一方之委托,宁波律师胡行华成功为其进行了财产保全。
该案的缘起,系因请托人王先生于数年前,对外出借资金,对方亦承诺了具体的还款期限。但是,还款期限到达后,对方却迟迟未按约进行还款。
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诉诸法院,要求对方依法依约履行还款的义务。
诉诸法院之后,王先生发现,对方当事人还有其他诉讼案件正在进行,而且有可能随时可被执行。从财产状况来看,对方当事人暂时还有一定的资产,但总体财务状况,还是应该资不抵债。因此,情况不是很乐观。当事人王先生综合考虑之后,决定委托宁波律师胡行华介入诉讼,并提起财产保全。
目前,该财产保全已经被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并立即执行。
从而,也为王先生其后的诉讼及其可能的执行,提供了坚强的经济保障和支持。
如果您有财产保全或诉讼执行方面的困扰,请联系宁波著名律师胡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