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
知识产权纠纷是指知识产权人因行使知识产权或不特定第三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与不特定第三人产生的争议。
归属权纠纷。是指主体之间就谁是真正的知识产权人谁应该具有知识产权所发生的争议,如是单方知识产权人还是共同知识产权人等纠纷。
侵权纠纷。是指知识产权人与不特定第三人因侵权行为发生的争议,如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知识产权÷导致双方发生的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等合伺中各方当事人因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如受让方超越合同授权导致双方发生的纠纷。
行政纠纷。是指当事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不服而引起的争议,如对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而产生的纠纷。
解决方法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要方法有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和民事诉讼五种。
协商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直接的协商和谈判,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
调解是指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人从中协调,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互作让步,达成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
行政处理是指知识产权纠纷有关的当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知识产权纠纷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活动。
仲裁是指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审理,由仲裁机构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解决纠纷的制度。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裁决或调解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也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审理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并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是否可以做好事前防范?
这里,先应该明确的是:纠纷的发生是可以预防的,但这些纠纷是不能完全杜绝的,这里有几个原因。
一个是我们国家对组团展览的批复体制上的相关问题问题。
中国改革开放全面繁荣,出去参展的企业也越来越多,相应地组展单位也越来越多。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各个招展单位对参展企业的规模、数量不加限制、审查,使得参展企业良莠不齐,这也是侵权纠纷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政府在组团单位的批复上有所控制,加强对招商企业的审查,我想,侵权纠纷会有所下降。
另外一个原因是组展单位、参展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差,这也是导致纠纷发生的重要因素。
在一些国际性的大展上,如德国科隆五金展、德国家电展、意大利米兰卫浴展,除机电商会外,很少有组团单位聘请律师的,足见法律意识之淡漠。至于参展企业,更是如此。在一次意大利卫浴展上,有一家中国企业涉嫌三起侵权案,当机电商会的律师出面解决协调时,这家企业竟然把涉嫌侵权的展品给藏起来了,否认其侵权行为,不配合律师解决问题。法律和产权意识之淡漠可见一斑。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是有一定的阶段性的。由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小企业“走出去”的比率也增长太快,一些企业根本不知道如何避免侵权,更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今后随着企业到海外机会的增多,他们也自然懂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利害性,产权纠纷也会随之减少。
但很多时候产权纠纷是无法防范的。正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中国产品的冲击,国外的一些厂商对此是抱排斥态度的。有些产品在国外参展很多年了,但突然有一天就被告侵权了,原因是国外厂商看到这个产品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为保护自己的市场,他便抢先在所在国申请专利,目的是阻止这种产品继续进入该国市常也就是说,知识产权是受地区保护的,如一种产品在中国已申请专利,但如果想进入德国市场,就必须申请德国专利。
那么,是不是说企业在去参展前都必须得申请所在国的专利?
如果一个公司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并且开发的是有价值的产品,那就必须采取一些产权保护的手段,也就是说,不仅要在中国申请专利,还要在美国、日本、欧盟等一些主要市场申请专利。因为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定,一个产品具有专利不是看它是哪年开发的,而是哪年注册的。国内的大部分企业不知道如何到国外保护自己,尤其是中小企业,既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也不了解怎样避免侵权。企业在参展前,最好通过有关机构搜索所展出的展品在展出国或地区的专利或产权信息,以便做到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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