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不仅是一种扰乱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的行为,更是对妇女人身权利的践踏。因此任何人都不可触及法律的底线,不然必会遭到法律的严惩。法不容情,但也应根据你情节的轻重、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认错是否诚恳等情况,作出适当的惩戒。
近日,胡行华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担任涉嫌组织卖淫罪孙XX的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胡行华律师认为嫌疑人孙XX并无招揽嫖客的犯罪事实,据理力争,为其嫌疑人作罪轻辩护。最终,经过庭审、综合考虑
最终,经过庭审、综合考虑之后,法官采纳了辩护人宁波著名律师的辩护意见——这也是这场集体犯罪中,唯一一个被完整采纳的辩护意见。最终,该嫌疑人获得的刑期比其他嫌疑人的刑期都要短。
以下,系部分判决书: